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决定对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举行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10时00分
二、召开地点: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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