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8日在阳城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文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为指引,全面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升检察质效,为阳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
一年来,我们坚持党建铸魂,引领奋斗方向。深刻把握政治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深入贯彻县委“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转型”要求,创新了“123456党建+检察”品牌,实施了“政治引领、思想凝聚、组织培育、责任对标、制度强基、清风阳检”六项工程,推行了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扫黑除恶办案组中设立临时党组织,各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让党旗在工作一线和办案组织高高飘扬。《山西法制报》、《山西检察周刊》作了专题报道。牢固政治信仰。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理论早读三十一年,深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新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融入内心。强化政治担当。继续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全年共办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继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积极落实县委疫情防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院党员干警下沉在疫情防控最需要的各类前沿阵地。从严从快办理案件,提前介入1起涉疫寻衅滋事案件、2起涉疫诈骗案件,5起防控期间电信网络诈骗,4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并及时在新媒体平台发出防范网络诈骗提醒,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一年来,我们服务中心大局,创优发展环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护航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迎大庆、保安全”工作主线,圆满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二青会”期间涉检维稳工作。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黑拐枪、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刑事犯罪87件147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慎捕慎诉,不批准逮捕37人,不起诉28人,有力维护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14人,提起公诉7件33人。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完成“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任务,有效推进“平安阳城”建设。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套路贷等破坏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40件54人,办理的路某某等五人销售假药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经济金融十大典型案例”;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全院党员干警包村到户、精准帮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3人(次),发放救助金4.5万元;聚焦聚力污染防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与县河长办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针对相关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份,督促整治芦苇河、沁河、涧河、牛抵虎庄河、马山腰河、固隆河、入店河违法违规问题13个,清理弃渣4800余方、拆除违章建筑400余平方米,清理河道8.5公里,坚决守护蓝天、碧水、绿野、净土。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企业家至上”理念,扎实开展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6个涉企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办理的张某某合同诈骗不起诉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十大精品典型案例之首。进企开展法律讲座1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决企业矛盾诉求6件。《山西法制报》、晋城新闻频道作了专题报道。
一年来,我们聚焦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传统强项”刑事检察稳中有进。共受理刑事案件514件717人,同比上升17.35%和14.35%。其中:审查批捕案件107件168人,审查起诉案件407件549人。积极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共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0起,纠正审判违法7件,立案监督7件9人,撤案监督2件4人,提起抗诉6件,纠正漏犯2人,漏罪30人。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行为124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9件。羁押必要性审查16人,为历史最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增长极”公益诉讼势头不减。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3件,全部得到判决支持。集中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专项活动,其中: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依法督促查处3个农贸市场、2家药店、5个卫生所违法问题,50多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下线、120多家无证经营户得到整改。对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督促整改校园食品安全隐患30个。对全县40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排调查,发出检察建议8件,督促相关部门对水源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办理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件,共同推动英烈纪念设施得以保护,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我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低关注度”民事检察明显起势。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审判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件,均居全市第一,办理的张某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工作短板”行政检察铆劲提速。共办理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5件,实现了全市检察机关“零”的突破。
一年来,我们深化司法改革,创优检察产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将内设机构从12个精简至5个。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68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565件。有序推进办案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案件适用率达68.15%,社会反响良好,适用率全省前茅、全市第一,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建立了“简案快办”新模式,适用速裁程序的26起案件,从集中受理、审查到提起公诉用时仅5天,从开庭到宣判用时不到1小时,每案平均用时不足3分钟,做法被省检察院在人代会工作报告中采用;多措并举降低“案件比”,全年“案-件比”为1:1.23,一审公诉案件办案平均用时缩短31%,全市指标最佳。上档升级“智慧检务”新动能。在全市率先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办理案件,有效解决了监管场所迁至市里,在押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难的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办案人员在单位即可完成对市内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提讯,确保了案件办理进度不减、质量不降、程序不乱。我们还自行研发了公益诉讼“随手拍APP”,群众1分钟就能以“有图有真相”的方式对身边公益受损情况的线索进行举报。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举办了“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座谈,广泛听取、积极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共公开程序性信息576件、重要案件信息62件、终结性法律文书395件,公开率达100%,以阳光倒逼公正。积极拓展便民服务。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0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紧盯“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实,15名员额检察官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覆盖全县4所高中、8所中学、7所小学共计9000余名师生和家长,帮助未成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一年来,我们打造过硬队伍,清正检察形象。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总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引领,历练品质。践行职业道德。坚持开展了道德讲堂、阳检讲坛、微党课、“诵读红色家书,传承红色基因”等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自觉践行检察职业道德。提升职业素能。举办了第十三届检察文化节,持续开展了“阳检阅读”、“激扬奋进”青年辩论赛、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了高检院、中检网院、省院等各类业务培训120余人次,全面增强干警干事本领。坚守职业底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推行党组“红黄绿”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机制、纪检监察“五责五谈”监督责任落实机制、“13710”督办工作机制。依托“两责工作室”,促进检务督察常态化。积极开展了“彻底肃清张茂才腐败流毒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专题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保持了干警违法违纪零纪录。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第九届山西省公正执法先进集体、晋城市模范单位、晋城市十佳优秀政法单位、阳城县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阳城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提供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战完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至关重要。今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一流、敢干干成,为我县打好三大硬仗,做好四篇文章,推进五城同建,奋力建设幸福美好新阳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落实这个总体要求,关键是思想理念的建设、转变和引领。要树立政治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章党规的基本要求作为日常工作、日常建设的遵循。要树立法治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更要严格依法办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自觉、主动、积极履行各项法律规定、法定职责。要树立检察自觉。检察自觉是政治自觉、法治自觉的具体化。检察人员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用办实事、求极致的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既要有敢于干事的勇气,也要有干就干成的担当。
一、聚焦党建引领,推进“忠诚型”阳检建设。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把打造“忠诚型”检察院放在“五型阳检”建设首位。政治立检对标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强、作风硬把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永葆检察干警忠诚的政治本色。不忘初心诠释忠诚。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觉悟坚定“四个自信”,重在一言一行增强“四个意识”,重大工作体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更加敏锐、勇于担责,守好阵地、带好队伍。廉政托底守护忠诚。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失职必究、问责必严。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情况,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二、聚焦服务大局,推进“专业型”阳检建设。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使命担当,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业务、指导实践,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把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努力推动“平安阳城”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投身“一十百千万”行动,坚持提前介入“全覆盖”,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把“打财断血”作为案件质量的重要保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完胜。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贯彻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推动我县金融监管部门优化监管,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加强扶贫领域司法保障。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职能,积极服务我县“蓝天、碧水、绿野、净土”四大工程。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下企业复工复产的特殊时期,要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为在阳来阳企业提供更精准、更周到的法律护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继续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完成检察环节推进县域基层治理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任务。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全面做好刑事检察工作,坚持以办案强监督,以监督促办案。着力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短板,强化精准监督,积极开展对民事和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入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主动与法院、公安等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防范、发现、制裁虚假诉讼机制。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牢固树立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用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社会效果,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
三、聚焦司法为民,推进“阳光型”阳检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人民立场、规范司法行为,通过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接受阳光监督。定期组织开门评检、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持续实施案件精细化审查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文明司法。拓展阳光服务。健全完善“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功能,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搭建便民服务、检民联系、邀民监督的快车道;始终把涉检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继续落实好“七天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要求,改进完善普法宣传、检察建议等一系列检察为民举措,不断提升检察为民服务水平。规范阳光司法。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在定期公开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典型案例、重点领域类案的公开。同时,更广范围推开检察环节案件公开听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积极参与,主动把检察权运行置于阳光下。
四、聚焦改革创新,推进“智慧型”阳检建设。坚持精准化理念。用足用好政法系统“206”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省检察院“1131智慧检务”、市检察院“智慧公诉”、“晋城检察APP”等系统,努力形成融合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于一体的智能化公共服务平台,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坚持实战化理念。重点推动远程提讯办案、精细化审查管理认证、远程出庭指挥等系统的深度运用,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打造“新引擎”。坚持高效化理念。全院“一盘棋”,上下齐聚力,全员参与、统筹推进,确保部署周密、实施有力、收效显著。
五、聚焦文化育检,推进“品质型”阳检建设。持续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新时代检察铁军担负新时代法治使命。弘扬职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慎实容争”阳检精神,持续开展阳检阅读、阳检讲坛、微党课等系列活动,在推进“书香阳检”建设中厚植职业精神。提升职业素能。坚持实战导向,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中检网院”、“检答网”等平台,通过业务讲座、检察官上讲台等方式,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历练职业品质。牢牢把握“四个铁一般”标准,以司法体制改革为推动,以司法责任制为落脚,积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提升阳检队伍“精气神”。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各位代表,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敢干干成,持续争创阳城检察一流工作业绩,为推进阳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有 关 用 语 说 明
1.“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的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案-件比”: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应。案与件的比例关系,指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为一个案,再将当事人先后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侦、二审上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为独立的件,即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
3、“一十百千万”行动:是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作出的专项部署,即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百起大案、缉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审结万起案件。
4、“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
5、“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和有关中央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