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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4月19日在阳城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阳城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段瑞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检察事业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的五年。五年来,在阳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忠实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坚持干在实处,努力走在前列取得了连续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被评为“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之一,并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写了阳城检察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五年来,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党的领导,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统领检察工作,创新实施“党建+检察”品牌,坚持政治理论早读33年,连续22年编发《支部园地》党建专刊每年一次仪式感的政治生日,在办案组中设立临时党组织,各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让党旗在工作一线和办案组织高高飘扬工作经验入选全国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事例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6件33人,继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蹄疾步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改革以来,全院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3879件,人均办案298实现了员额检察官办案率100%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三年来,办理涉黑案件2件22人,涉恶案件17件76人,定性全部被审判机关采纳。率先在全市完成“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任务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发力不留死角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院党员干警冲在战疫一线彰显了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检察智慧。特别是疫情期间办理的我县第五中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侵害公益案,依法督促收回后勤教育设施管理权推动1亿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确保了疫情期间学校正常复学复课,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工作报告采用。

五年来,我们聚焦服务顾大局,秉承为民初心彰显了阳城检察新作为始终把顾大局作为第一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平安阳城”建设,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批准逮捕310人,提起公诉565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慎捕慎诉,不批准逮捕116人,不起诉120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六新”,出台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12条意见创新实施涉企案件6项举措,办理的张某某合同诈骗不起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十大精品典型案例。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在县工商联民营企业聚集区设立检察工作室,着力打造检企对接“前哨站”、精准服务的“直通车”。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服务脱贫攻坚全院党员干警精准帮扶、成绩斐然。积极探索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模式,先后为32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余万元,1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十大典型案例聚力污染防治,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让群众尽享蓝天、绿水、碧野、净土;办好群众信访,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新建12309检察服务大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64件,7日内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在县新华书店3个门店设立“检察法治宣传点”,投放各类法治宣传书籍1730册,促进法润人心。积极推动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向基层政府、行政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2件,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完善提供了检察方案。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在县人民医院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办理了全市首例撤销监护权支持起诉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6场,覆盖全县3万余名师生和家长,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五年来,我们坚定不移谋发展,更新司法理念,增添了检察发展新动能始终把谋发展作为第一动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自觉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构建“四大检察”新格局。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批准逮捕516人,提起公诉1917,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3件,监督撤案15件,追捕追诉34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7次,办理了在全国影响较大的“5.23”程幼泽等1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在全省率先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人数适用率89.83%多措并举降低“案-件比,目前“案-件比”为1:1.02。两项工作全省领先、全市第一;民事检察更为精准,业务数据多年居全市第一,办理的2件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十大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在全市率先办理行政非执行监督案件7,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件,其中1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行政检察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郭某土地确权纠纷行政争议案被《检察日报》刊载;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办案数量从2017年6件2020年106件,位居全省第三,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社会效果好的大要案件。其中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首批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守住“规范司法”生命线。创新推行“检察监督线索统一管理”和“案件精细化审查管理”制度,打破部门壁垒,为推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统一办理提供支持,通过细分类、精审查,为每个案件贴上了“优质”标签。工作经验被《山西日报》专题报道,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第九届“山西省公正执法先进集体”。打造“智慧检务”新引擎。建成了全省首个“远程出庭指挥系统”,积极运用于检察办案。疫情期间,协助公安提讯、律师会见、法院开庭。自行研发了全省首个“案件精细化审查管理认证”、“检察监督线索统一管理”、公益诉讼“随手拍APP”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和技术装备室,积极打造“智慧阳检”体系

五年来,我们内聚力量重自强,坚持强基导向,树立了检察队伍新形象始终把重自强作为第一保障,传承阳检精神”,提升内在动力,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就司法体制改革、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重要工作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举办了“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余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座谈,广泛听取、积极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传承检察文化举办了十四届检察文化节,持续开展了阳检阅读、青年辩论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全面增强干警干事本领新建新媒体工作室、书香阅览室、干警风采墙,搭建文化发展的多元平台,拍摄的微电影《重生》在第三届平安山西“三微”比赛中荣获优秀奖在推进书香阳检建设中不断厚植职业精神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老黄牛式的检察官刘福元,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刘晋阳等一批先进典型极大提升了干警精气神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坚守职业底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队伍集中整肃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创新设立“两责工作室”,持续推行党组“红黄绿”主体责任、纪检监察“五责五谈”监督责任落实机制,认真执行“三个规定”,保持了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为阳城检察健康发展筑牢了底线。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县检察院各项业务稳步向前,队伍素质持续提升,整体工作迈进全省检察第一方阵。阳城检察的每一步发展,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与全县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还不相适应;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检察工作安排

围绕县十四届一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十大战略定位”、“三四五”发展布局,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一流、敢干干成,为全县率先实现转型出雏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司法保障。

为此,我们将在八个方面主动作为、精准发力。

一是在党建引领、守正创新上精准发力。站在建党100周年的历史节点,大力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坚持政治立检。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强、作风硬把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力量引导党员干警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推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发自内心、成为自觉坚守法治思维。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和思想解放大讨论,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等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

二是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紧扣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主题,以检察智慧、检察力量助推我县“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开好局、起好步。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护航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加大查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破坏金融监管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突出整治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虚假广告宣传、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保护活力迸发的发展环境。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持续深化与县工商联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大对非公经济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当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检察保护机制,提升办理知识产权检察案件能力加大对假冒专利、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服务保障阳城品牌、阳城制造的形成和发展。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见新见绿”重要指示,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重点监督黑臭水体、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合力描绘好悠然阳城、精致山城的生态底色,为“阳城蓝”成为常态做出检察贡献。                                                                                                                                                                                                                                                                                                                                                                                                                                                                                                                                                                                                                                                                                                                                                                                                                                                                                                                                          

三是在防控风险维护稳定上精准发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阳城”。始终把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持续保持扫黑除恶力度。深挖细查漏罪漏犯以及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防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确保社会更安定。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聚焦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扣县委“三零”创建部署,推行司法办案、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机制,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信访矛盾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落实,全力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改进完善普法宣传、检察建议等一系列检察为民举措,不断提升检察为民服务水平。

四是在司法为民、增进福祉上精准发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的“硬骨头”案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益损害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抓好司法救助工作,促进民政、社会救助协同发力,提升救助覆盖面和救助实效。积极开展赡养类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助推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没完没了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不断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认真办理涉及农民工劳资纠纷、下岗职工补贴救助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坚决惩治涉军犯罪,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五是在强化监督、公正司法上精准发力。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以办案强监督以监督促办案。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优化-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做强民事检察。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主动与政法各部门协作配合,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追究、协同惩戒合作机制。做实行政检察。完善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综合运用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推动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延伸,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六是在科技强检、深度融合上精准发力。坚持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原则,优化智慧检务建设。坚持实战导向积极推进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完成标准化听证室、会见室、数字档案室等建设。加强检察业务基本装备,物证、视听资料检验、电子取证和公益诉讼等检察技术装备建设。坚持深度运用。全面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应用,完成检察工作网、检察听证网部署应用完成检察机关国产化替代工程,健全科技装备建设与应用、运行和维护等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检察工作智能化建设。

七是在文化育检、职业能力上精准发力。发挥检察文化润物无声的滋养功能,增强干警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传承职业精神。持续弘扬“慎实容争”阳检精神,选树一批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检察官,使全院干警学有标杆、干有样板推进阳城检察事业薪火相传、接续奋斗。践行职业道德。坚持检察文化节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自觉践行检察职业道德,积极维护良好职业形象。提升职业素能。持续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素能实训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履职能力,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八是在从严治检、廉洁自律上精准发力。坚持的主基调不动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政治责任。抓实队伍教育整顿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紧盯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依托“两责工作室”,开展常态化的检务督察,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守廉洁从检纪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住落实“三个规定”不放,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力当为先。站在“十四五”的新起点上,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阳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精神和决议,解放思想、对标一流、敢干干成,推进阳城检察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全县率先实现转型出雏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起好步、开好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1.“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

2.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种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2019年中央政法委全面启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下发《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明确了3部分17方面41项任务。2020年5月,晋城市入选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期试点城市。首期试点城市创建期为3年(2020年-2022年),通过试点验收后,将被授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称号。 

4.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的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5.“案-件比”: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受理审查起诉的“案”数与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因退回补充侦查(调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因素所产生的“件”数之间的比率。具体讲,“案”指的是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数量;“件”指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除了作为基准“案”的审查起诉本身,目前包括不捕复议、不捕复核、(不)捕申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调查)、不诉复议、不诉复核、不起诉申诉、撤回起诉、法院退回、延期审理、国家赔偿等15项业务活动作为“件”数。

6.“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主要内容是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就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3项具体措施。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也是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7.国家司法救助: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而采取的救助措施。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检察机关遵循辅助性救助、及时救助、公正救助、属地救助等原则。

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依法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处理,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9.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10.“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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