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26人,同比上升56.2%。不批准逮捕14人,同比上升55.6%,不捕率10%,同比下降2.16%。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408人,同比上升65.18%;决定不起诉87人,同比上升85.11%,不起诉率17.58%,同比上升1.59%。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4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4.19%。
在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6件,同比下降76.9%。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人。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同比上升300%;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件。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漏捕后起诉1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3人,同比上升200%。纠正遗漏起诉罪行21人次,同比上升61.5%。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同比上升66.7%,已纠正9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0%。
4.刑事抗诉。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9件,同比持平。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0%。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8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数3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
二、民事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4件,结案、终结审查2件,息诉2件。再审检察建议福安裁定再审后改判1件。
(二)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均被采纳。
(三)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9件,终结审查4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6件,息诉2件。
(四)民事行政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经审查后支持起诉3件,意见被采纳4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行政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6件,立案73件。受理民事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立案5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2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件。
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领域11件,占比最高,为50%;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和食品安全领域各2件,分别占9.09%。资源保护领域6件,占27.27%,其他领域1件,占4.55%。
从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来看,资源保护领域和药品安全领域各2件,分别占比50%。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占立案数的14.1%。
(四)办案效果。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6家,保护被污染土壤2亩,督促回收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10吨。
四、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5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进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讲座16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1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9件。其中,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受理民行类申诉13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经审查后救助1人,另一件正在办理中。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件9人,决定起诉2件9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2人,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2件。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提起公诉2件7人。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07件,检察长办理的占7.7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2.27%。其中,办理侦监业务类30件,占14.49%;公诉业务类119件,占57.49%;民行业务类2件,占0.97%;公益诉讼类54件,占26.09%;申诉业务类2件,占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