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全方位推动阳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87人,不捕8人;共决定起诉323人,不起诉158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8.8%;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3.77%;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9.31%。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40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0件,占监督数的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2件次,监督采纳率100%。
3.刑事抗诉。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1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1件,占监督数的10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4人;对财产刑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8件。
(一)对民事生效裁判、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为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6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件。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100%。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
(一)立案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60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为100%。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1人。同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不起诉18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人,占审结数的27.2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人。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信访工作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58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实际救助27人。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30件。其中,检察长办理2件,占1.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28件,占98.5%。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1至9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