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法治的进步,国内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重罪、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轻刑率持续上升,醉驾、帮信等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占比大幅上升,这就需要检察机关更准确把握入罪标准,更好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以来,我县轻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87.8%,面对大量的轻罪案件,我院结合基层实际情况,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组建成立“皓阳”侦协办刑事速裁办案团队。该团队由刑事检察部门3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组成,以“团结、精准、规范、高效、公开”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做优刑事检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区别办理轻、重罪,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向阳而奔、为民而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是以侦协办为依托,健全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由公安机关对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分流标注,经侦协办检察官审核后,确定每月1日和15日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案管部门集中受理后按照1:1的比例分给3名检察官,检察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讯问、认罪认罚具结等工作后集中起诉至法院,公检法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对案件统一流转、集中办理,推动不同程序之间的高效衔接,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二是以模型为抓手,深挖案件线索。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充分运用“侦协办”侦查监督全流程“体验式”监督模型,深挖是否有同案犯、是否有侦查违法情形、是否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等案件线索,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线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把“小案”办好办实。
三是以信息化为载体,加速案件流转。在办案全流程、各环节,充分运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206系统”)对案卷材料进行网上流转、批注,打破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案卷材料的安全共享、办案流程的规范高效。
四是以证据为核心,提升办案质效。建立轻罪案件的证据指引规则,对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典型的轻罪案件,公检法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证据的要求和标准,促使办案人员形成证明标准的共识,避免因证据收集时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而出现继续侦查或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今后,我院将发挥速裁办案团队优势,加强与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简案快办”办理程序、证据标准及量刑建议,真正实现办案全过程提速,减少群众诉累,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