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群众身边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保护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家门口的安全。
一是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依托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及时收集食品安全隐患线索。通过实地查看、走访摸排,提高线索精准度。针对阳城县内在网络餐饮平台注册的餐饮店存在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签订入网协议、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督促履职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平台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该平台积极整改,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餐安全。以点带面全面整改。坚持在“预”“治”上下功夫,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针对阳城县某加油站便利店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全县加油站的食品经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加油站便利店进行了查处,督促该加油站便利店下架了过期食品,并开展了“加油站便利食品店”食品安全专项活动,针对辖区内的22家加油站便利店证件是否齐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加油站便利店经营活动。
二是全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坚持“简案快办”。积极适用“简案快办”模式,采用诉前磋商的方式,提高监督质效。针对辖区内部分道路、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实地走访周边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诉求,收集第一手材料。通过诉前磋商与住建、交通等部门商定整改方案,助力危桥道路修缮。坚持“急案快办”。针对辖区内部分道路窨井盖长期破裂毁损、坑洼不平的问题,我院第一时间对县城内所有人行道上的窨井盖逐一进行排查,就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向县交通局发出督促履职函,督促县交通局迅速对人行道上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进行更换。
三是全力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强化部门联动。今年以来,我院着力推动解决高楼外墙脱落、电动车“飞线充电”、高空抛物等公共安全问题,积极与我县相关行政部门协商,形成多方联动、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守护社会公共安全。注重事前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事前沟通,实现司法办案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针对部分建设工地存在的塔吊起重臂伸至人行道、小区外墙体脱落、高空光缆电线繁多杂乱横穿路人头顶等安全隐患,我院通过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向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行政机关送达违法事实确认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制定整改方案,快速有效完成整改。相关行政机关积极督促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小区物业等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全力守护群众家门口的安全。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持续加大监督力度。针对辖区内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将污水、污泥、固体废弃物等直排入河,导致空气被污染、河道被堵塞的问题,我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河流生态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现场调查、走访周边群众、与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进行诉前磋商等形式,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县环保、水务部门及时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新建排污管道、三级沉淀池,消除环境污染问题隐患。坚持司法为民,助力防汛救灾。面对今年我县遭遇百年难遇的强降雨天气,我院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在强降雨到来前,安排专人巡查县内河道,密切观测河道水位,排查汛期安全隐患。针对部分河道上荒废多年的房屋严重影响防洪泄洪的现状,我院及时与县水务局进行磋商协调,县水务局迅速组织人员对相应房屋进行了拆除,确保平安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