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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 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时间:2022-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16日上午,省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重点工作推进会,总结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对各市工作进行点评,部署安排2022年重点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会上,我院以《“四个坚持”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为题,就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的方法举措和工作成效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021年4月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四个坚持”率先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提高了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截至2021年12月,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83人次,适用率达92.3%;其中,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566人次,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人数的82.8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1%,幅度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3.26个百分点。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建立工作新机制。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前谋划、认真研讨、细化部署,率先出台了《阳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定(试行)》,结合办案实际对适用范围、录制内容、参与主体、程序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为解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发现的认罪认罚自愿性无法保障、听取意见不规范、释法说理简单化等问题提供了制度遵循。

二是坚持需求牵引,着力提供新保障。在充分利用讯问室、远程提讯室等现有场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将办案区第一讯问室改造成“认罪认罚具结室”和“听取意见室”,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办案需求,在具结室和远程提讯室配备摄像机“定点”记录,由办案人员进行录制。对办案人员进行履职培训和录制技能培训,明确着装规范、用语规范等要求。加强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管理,对刻录、登记、归档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坚持创新引领,探索试点新路子。创新制作《量刑协商工作笔录》《量刑建议理由说明书》等文书模版,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在实践过程中逐步改进完善,增加了案情释明、理由释明、证据开示等环节,让犯罪嫌疑人清楚了解其触犯罪名、量刑过程和结果。对不认罪或不认罚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在“镜头下”进行证据开示,促使其认罪认罚。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对合法、合理意见予以采纳,真正做到听取意见实质化。在办理李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时,针对辩护人提出犯罪嫌疑人系从犯没有从中获利有自首情节”“七年二个月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偏高”等意见,与辩护人积极协商,将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七年。

四是坚持效果导向,确保取得新成果。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率、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等作为考核主要指标,督促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控辩协商时同步开展录音录像工作,完整记录认罪认罚过程原貌,有效应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庭审时却反悔等情况,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全面适用,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效果。

我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省、市院的指导下,再加力度、再强措施,不断提升认罪认罚办案规范化水平,为全省普通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阳检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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