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会上,我院作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唯一获奖集体代表,被高检院、人社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近年来,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阳城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讲政治,聚焦服务顾大局,更新理念谋发展,内聚力量重自强,加快推动“忠诚型、专业型、阳光型、智慧型、品质型”五型阳检建设,书写了阳城检察继续保持先进、勇立时代潮头的新篇章,为全县“4+1”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连续取得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上,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和集体一等功、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山西省执法为民优秀集体、山西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先进集体、山西省先进检察院、晋城市先进检察院、阳城县红旗单位、阳城县五星级基层党组织等一系列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