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我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10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7.97万元。发放仪式上,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福元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发放标准等,同时鼓励被害人及家属积极发挥能动性,自励自助,自立自强,走出人生低谷。
我院办案检察官联合驻村第一书记针对行动不便的救助申请人开展上门发放,为4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8.47万元。
被救助申请人对检察机关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深表感谢,表示一定会重拾信心、克服困难、努力生活。
今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和最高检与国家乡村振兴局“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要求,通过走访调研、联席会议,与县妇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中心等部门签署专项司法救助相关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多元救助机制,积极帮助受害人及家属走出困境。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加大对困难妇女、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力度,利用好司法救助线上绿色通道,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司法救助协作平台,拓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